要等到五年之後,徵信才會恢復,並且這是客戶已經將欠款全部還完的情況下,否則不良記錄會一直存在徵信報告上。
《徵信業管理條例》規定,徵信機構對個人不良資訊的儲存期限自不良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為五年,超過五年的應當予以刪除。如果在這5年裡再次發生逾期的行為,時間要重新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