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營業稅是對臨時經營徵收營業稅所作的規定。臨時經營稅目的適用營業稅稅率為5%~10%的幅度稅率,各地根據不同經營業務的實際情況在幅度內規定具體稅率。
臨時營業稅的徵收方法有以下幾種:
1、現場查賬,在臨時經營集中的場所,由稅務機關派員查徵;
2、規定臨時經營者預繳納稅保證金,限期進行清算。逾期不清算的,以保證金抵繳稅款;
3、規定臨時經營者提供納稅保證人,到期不繳納稅款的,由保證人負責繳納;
4、代扣代繳;
5、設定檢查站(組)稽查徵收,稅務機關報經批准,可在車站、碼頭、機場以及交通要道設定檢查站(組),執行稅收稽查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