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扣發票一般指增值稅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後進行申報抵扣的情形。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開具的發票,經過認證後,可以作為進項稅額,在申報時抵扣購進貨物時已繳納的增值稅。通常來說,除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外的其他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增值稅普通發票都不能用於抵扣。
在抵扣增值稅專用發票後,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應納稅額為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後的餘額。當期銷項稅額小於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