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銷售產品,產品收入符合收入確認條件,應計入“主營業務收入”科目進行核算,並結轉至“主營業務成本”科目。會計分錄為:
1、企業銷售產品時: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結轉銷售成本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主營業務收入”科目用於核算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活動中所產生的收入。“主營業務成本”科目用於核算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活動而發生的實際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