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聯是發票的基本聯次之一,是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為付款原始憑證的發票聯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規定,發票的基本聯次包括存根聯、發票聯、記賬聯。其中,存根聯由收款方或開票方留存備查,發票聯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為付款原始憑證,記賬聯則由收款方或開票方作為記賬原始憑證。
稅務機關可根據發票管理情況以及納稅人經營業務需要,增減除發票聯以外的其他聯次,並確定其用途。
實務中,增值稅普通發票一般有兩聯,即第一聯為記賬聯,第二聯為發票聯。增值稅專用發票有三聯,即第一聯為記賬聯,第二聯為抵扣聯,第三聯為發票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