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免稅進項稅轉出的會計分錄為:
1、疫情企業收到對方開具的發票並已經抵扣時:
借:原材料(或庫存商品科目)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2、對方告知企業該發票屬於免稅範圍並重新開具發票時:
借:原材料(或庫存商品科目)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疫情下企業免稅進項稅轉出時,可以通過“應交稅費”等科目處理。其中“應交稅費”科目用於核算企業按照稅法等規定計算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包括增值稅、消費稅、所得稅、資源稅等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