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清查現金,發現現金短缺時: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庫存現金
待核查原因後,做以下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應收責任人的款項)
管理費用(無法查明原因的款項)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2、企業清查現金,發現現金溢餘時:
借:庫存現金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待核查原因後,做以下分錄: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其他應付款(應支付給其他單位的款項)
營業外收入(經批准的原因不明的款項)
庫存現金的短缺或溢餘,分別指庫存現金的盤盈、盤虧。清查庫存現金應採用實地盤點的方法,企業應按清查結果編制“現金盤點報告表”,發現有待查明原因的現金短缺或溢餘,應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進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