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提供的資料:公司的名稱、稅號、地址電話、開戶行名稱及賬號;貨物的名稱、型號、單位、數量、單價、總金額;銷售清單。且開票方應根據收票方所提供的資料對發票上的資訊進行填寫。
增值稅專用發票是指由國家稅務總局監製設計印製的,既作為納稅人反映經濟活動中的重要會計憑證,又是兼記銷貨方納稅義務和購貨方進項稅額的合法證明。除開具和收取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之外,所開具和收取的各種收付款憑證均為普通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所開具和收取的收付款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