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掛失生效後發生的非持卡人所為而造成的債務和損失不再由持卡人承擔,但因以下任一情形造成的債務和損失除外:
持卡人有欺詐、與他人合謀、惡意串通、套現、洗錢或有其他任何違法、不誠信的行為;
持卡人拒絕或不配合本行調查;
持卡人未於信用卡背面的簽名欄上簽名;
持卡人將密碼或其他辨認持卡人的方法告知第三人;
有權司法機關依法扣劃卡內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