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買房是隻可以寫自己的名字的,如果是已婚的可以寫配偶的名字,其他人的名字是不可以寫的。公積金貸款侷限於個人,如果是房子需要加名字的話需要先結清貸款才可以新增,所以公積金貸款的限制是比較多的,用公積金貸款買房需要想清楚。
1、提交資料
借款人到本人繳存公積金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所屬管理部申請公積金貸款時,選擇擔保中心提供擔保的,應提交包括擔保申請所需材料在內的全部個貸申請所需材料,包括個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離婚證,購房首付款證明資料,購房合同,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等。
2、稽核通知單
管理部對借款申請初審通過後,開具《擔保申請稽核通知單》,列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檔案,將全部個貸資料交與擔保中心。
3、審批
擔保中心對擔保申請進行稽核,借款人符合擔保條件的,擔保中心開具《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借款人委託中介機構代辦公積金貸款的,擔保申請手續由代辦機構負責代理並代收擔保服務費。(注:代辦中介機構須具備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資質認證,且與擔保中心簽有合作協議。)
4、繳費
借款人依據稽核通過的《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繳納擔保服務費。擔保中心開具擔保服務費發票,對審批通過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檔案加蓋擔保中心公章。
5、材料轉送
稽核後的個人貸款申請資料(包括蓋章後的合同),由擔保中心轉送住房公積金管理部;委託中介機構代辦的,由中介機構負責上述資料的傳遞工作。
6、簽署合同
住房公積金管理部監督指導借款申請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檔案上簽字。
1、貸款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當日完成;
2、銀行進行貸前審查,同意後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複審,2個工作日內完成。
3、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貸款進行稽核,1個工作日內完成。
4、稽核通過後,貸款銀行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2工作日內完成。
5、選擇保證擔保的,由擔保公司辦理反擔保抵押手續,6個工作日內完成;選擇抵押擔保的,借款人應辦理抵押保險手續,7個工作日內完成;選擇質押擔保的,由銀行辦理質押手續。
6、貸款銀行將借款人資料報送市住房公積金,2個工作日內完成。
7、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貸款材料進行審批,3個工作日內完成。
8、借款人到貸款銀行辦理劃款手續,1個工作日內完成。
現在辦理公積金貸款一般是從銀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起,至貸款劃到貸款銀行需要18-19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