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計程車(小、微型)8年。
2、旅遊、公路客運車(大型、中型)15年。
3、非營運的大、中型汽車20年。
4、微型載貨汽車12年。
5、重、中、輕型載貨汽車15年。
6、半掛牽引車15年。
7、非營運的小、微型汽車無使用年限。超過15年以後每年必須檢驗2次,檢驗不通過的,強制報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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