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申請:
借款人應攜帶貸款申請資料提出貸款申請,貸款銀行稽核資料齊全無誤的應當時受理,並指導借款人填寫《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申請表》。
2、簽訂借款合同:
貸款銀行應在4個工作日內對貸款進行稽核,並與借款人簽訂《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委託提取住房公積金協議書》、《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支付憑證(借據)》。採取保證擔保的,借款人還應辦理委託擔保公司辦理房屋抵押登記的手續,簽訂相關檔案。
3、中心審批:
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在1個工作日內對貸款申請資訊、貸款資料進行稽核,做出准予或不準予貸款的決定。
4、資金劃撥:
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在1個工作日內將貸款資金劃撥到貸款銀行。
5、貸款發放:
貸款銀行應在2個工作日內按規定將貸款資金劃入售房人賬戶或資金監管中心賬戶。
6、辦理擔保手續:
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同意後,貸款銀行將貸款資料報送擔保公司,擔保公司辦理抵押登記及反擔保手續。
7、中心複核:
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及時對抵押登記資訊進行復核。
1、申請貸款前不要動用公積金
如果在申請公積金貸款之前已經使用了自己賬戶裡面的公積金,那麼,您的貸款額度有可能會為零,這就意味著您可能無法申請公積金貸款。
2、貸款期限
一般來說,使用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期限最長的時間為30年(根據貸款人條件、房屋條件、地方規定不同而有所不同)。
3、在借款最七年級年內不要提前還款
如果在還款途中有想要提前還款的想法,那麼提出的部分還款的申請應該在還款滿一年之後,並且您歸還的金額應超過6個月的還款額。
4、按時還款
貸款者在成功辦理了公積金貸款之後,應該按照約定在在每月的還款日前足額將當月的應還款存入還款賬戶內,同時,借款人應保證還款卡(折)內餘額足以償還當月貸款月供,不要因為卡(折)餘額不足而造成貸款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