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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建強行拆除合法嗎

欄目: 精緻生活 / 釋出於: / 人氣:1.57W

對違法的建築進行強制拆除是不是合法的,要依據強拆的程式是否合法而定。如果按法律規定的程式強拆的,就合法,強拆程式不合法的就是違法。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應於接到違章建築查報人員報告之日起五日內實施勘查,認定必須拆除者,應即拆除之。認定尚未構成拆除要件者,通知違建人於收到通知後三十日內,依建築法第三十條之規定補行申請執照。違建人之申請執照不合規定或逾期未補辦申領執照手續者,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應拆除之。

違建強行拆除合法嗎

違建房指違反除法律、行政法規之外的行政規章和各種制度的規定而建造的建築物,比如沒有任何批文或證件的建築。在拆遷徵收領域中,違章建築的型別主要有:

1、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雖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未按批准範圍、內容施工的;

2、自建房,即在現有房屋四周、院落、屋頂、陽臺自建建築物;

3、未經批准在包括承包地、宅基地在內的集體土地上新建、修建和擴建的建築物、構築物,且該集體土地使用權系通過農民私自轉讓取得;

4、佔有國有土地和在農村非法佔有集體土地新建、修建和擴建的建築物、構築物;

5、未經批准佔用過道、馬路邊、公共綠地內、過道、人行道等搭建的固定亭棚、房屋等;

6、在拆遷徵收範圍確定後實施新建、擴建、改建的建築物、構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