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沒擁有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2.、已擁有1套住房、戶籍屬於通州區且落戶3年(含)以上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3、已擁有1套住房、近3年在通州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4、在本市沒擁有住房且近3年在通州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