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計税方法是納税人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税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税,且不得抵扣進項税額的一種增值税計税方法。
簡易計税方法下,增值税的計算公式為:當期應納增值税額=當期不含增值税銷售額×徵收率;
其中:納税人採用銷售額和應納税額合併定價方法的,應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銷售額:
銷售額=含税銷售額÷(1+徵收率);
小規模納税人發生應税銷售行為適用簡易計税方法計税。一般納税人發生財政部和國家税務總局規定的特定應税銷售行為,也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税方法計税,但不得抵扣進項税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