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言默戒》告訴我們的道理是該說不說和不該說卻說,都會招致災禍,說話做事要適宜。
2、《言默戒》是楊時寫的一篇文言文。
3、全文如下:鄰之人有雞夜鳴,惡其不祥,烹之。
4、越數日,一雞旦而不鳴,又烹之。
5、已而謂予曰:“吾家之雞或夜鳴,或旦而不鳴,其不祥奈何?”予告之曰:“夫雞鳴能不祥於人歟?其自為不祥而已。
6、或夜鳴,鳴之非其時也;旦而不鳴,不鳴非其時也,則自為不祥而取烹也,人何與焉?若夫時然後鳴,則人將賴汝以時夜也,孰從而烹之乎?”又思曰:“人之言默,何以異此?未可言而言,與可言而不言,皆足取禍也。
8、”楊時(1044—1130),字中立,南劍州將樂縣(屬今福建將樂)人。
9、生於宋仁宗慶曆四年,卒於宋高宗建炎四年,年八十七歲。
10、(疑年錄作生於皇祐四年,卒於紹興五年,年八十三歲;宋史本傳不著卒於何年,亦作八十三年。
12、)幼穎悟異常,能屬文。
14、熙寧九年,(公元一〇七六年)中進士第,調官不赴。
15、學於程顥,顥死,又學於程頤。
17、歷任州一級的司法、防禦推官、教授、通判等職,歷知劉陽、餘杭、蕭山三縣,多有惠政。
18、高宗時,官至龍圖閣直學士致仕,優遊林泉,以讀書講學為事。
19、東南學者,推為“程學正宗。
10、”朱熹、張栻的學部,皆出於時。
23、時著有《龜山集》二十八卷,《文獻通考》及二程粹言《四庫總目》等,並行於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