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LA為LuchtmobielSpeciaalVoertuig(意為空便特殊車輛)或LSV。特殊車輛,指的是外廓尺寸、重量等方面超過設計車輛限界的及特殊用途的車輛,經特製或專門改裝,配有固定的裝置裝置,主要功能不是用於載人或運貨的機動車輛,而是指擔負特種勤務並懸掛特種車輛號牌、安裝使用警報器和標誌燈具的車輛。如運鈔車、救護車、消防車、警車、工程救險車、軍事監理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