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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是什麼意思

欄目: 歷史 / 釋出於: / 人氣:1.37W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是什麼意思的答案是:低保家庭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是什麼意思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就是日常說法裡的低保家庭。最低生活保障是指一種社會保障制度型別。是指國家對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標準的人口給予一定現金資助。

(1) 是保證基本生活的生活費用補貼。

(2) 是為貧困人口提供的一種救濟。

(3) 具有臨時性。原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口或家庭,如果收入有所增加,超過了規定的救濟標準,則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濟。

最低生活保障是我國的一種傳統做法,但過去的含義與今日大有不同。在過去,救濟物件被分成不同型別,實行差別待遇。20世紀80年代以來,不少地方紛紛探索救濟方式的改革。1993年上海市在全國率先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至1996年在全國範圍內鋪開。1999年9月,《城市居民生活最低保障條例》經國務院審定並於同年10月1日在全國施行,意味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全國範圍內全面推行,也是我國社會救助工作發展的一個重要標誌。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財政部發布的《關於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銜接工作通知》(勞社部發〔1999〕13號)的規定,下崗職工、失業人員、企業離退休人員和在職職工,在領取基本生活費、失業保險金、養老金、職工工資期間,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可以申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各地勞動保障部門要定期將本地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失業保險金、離退休人員養老金髮放情況通報同級民政部門。民政部門要將本地職工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況,以及因未按時足額領取工資(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失業保險金或養老金而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情況,及時反饋給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以及財政部。

1.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民;

2.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3.在職人員和下崗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後以及退休人員領取退休金後,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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