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物租稽核好通過。稽核有以下幾個要點:
1.承租人是否享有轉租權。若出租人不同意承租人轉租租賃物,那麼,應明確承租人違反該義務的後果。
2.出租人的通知義務:若出租人將租賃物進行處置,包括但不限於出售、抵押等,則應告知承租人。
3.租賃物購買保險的義務:承租人與出租人應明確是否需要對租賃物購買保險。
4.優先續租權與優先購買權:若承租人擬長期使用租賃物,可以在租賃合同中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