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戶攜帶身份證、建行借記卡、實物黃金、配套證書到分行營業部回購櫃檯,出示相關證件、憑證。單次回購金額超過1kg,或單日累計回購金額超過1kg的,須提前兩個工作日預約。
2、乙方經辦人員應向客戶說明實時回購價格及相關事宜,經雙方同意後,客戶簽署回購意向書。
3、乙方經辦人員應進行實物黃金檢驗,以確定實物黃金的重量和質量。
4、實物黃金經核實無誤後,客戶應填寫回購確認書,其中應明確註明回購重量、品種及成色、交割價格、轉讓金額等因素。雙方進行實物交割。
5、實物交割完成後,乙方將回購金額全額轉賬至客戶建行借記卡賬戶,而不是直接支付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