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的應納稅範圍歸為工資、薪金所得。所以在單位給職工發放年終獎後,職工應該按照個稅法裡工資、薪金的計算個稅方法來繳納年終獎個人所得稅。
納稅人平時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其實是預繳稅費,到了次年需要對本年度預繳的稅費情況進行年度彙算,根據彙算結果對預繳稅費進行多退少補。
例如某職工年終獎為12萬,那麼將年終獎平攤到每月得到的數額就是1萬元,超過3000至12000的部分,適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210,所以該職工應該繳納的年終獎個人所得稅就是120000*10%-210=117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