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可以開對公銀行賬戶。根據人民幣銀行結算帳戶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個體工商戶銀行基本賬戶(對公賬戶)需攜帶下列證件到自已認為合適的銀行,並填寫開戶申請書:
1、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正本原件及影印件;
2、經營者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及影印件;
3、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影印件;
4、相關印章(營業執照有字號名稱帶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經營者私章);
5、機構程式碼證(非必要條件,帶上為宜,填寫開戶申請書時有相關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