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雖然是允許倒閉的,在我國尚未發生這種情況。
因為保險公司與很多人的養老和醫療等有牽扯,所以具有一定的具有特殊性,對此國家有專門的法律法規和銀保監會設立的監督機構來管理這個行業,安全係數相對是高的。
保險公司成立的標準:
1、門檻高。我國的保險公司成立的標準很高,保險公司在成立之初註冊資本法律規定需要至少2個億,但是目前實際出資情況都在幾十億,並且需要一次性出資。
2、資金運用規範,經營風險可控。
3、有償付能力的監管或者是國家介入機制。償付能力充足率=保險公司的實際資本/最低資本,償付能力=100%。
4、保險保障基金。用於保險公司撤銷或破產的時候。
即使保險公司實在沒有經營能力,會有國家接管後來幫助安邦經營恢復到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