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債和普通債券的區別在於:
新債具有股票和債券的雙重性質,即投資者持有新債時,可以持有到期享受債券的票面利率,也可以轉化成股票。
而債券是一種以發行人信用為基礎發行的一種有價證券,是社會各類經濟主體比如政府、企業、銀行等為籌集資金而向債券投資者出具的、承諾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併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不具有股票的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