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填寫預算編制的說明時應該包含以下內容:
1、工程概況應該包括工程名稱和編號、建設單位、結構形式、建築面積、層數、工程類別、取費類別等。
2、編制依據應該包括設計圖來源、設計單位、所用定額和取費標準。
3、人、材、機調價情況說明以及預算外專案的簽證情況。
4、編制預算時圖紙上不清楚或者有矛盾的地方,及編制時的處理方法。
5、寫出單項(位)工程的工程造價及單方造價,當有同類標誌性工程可比時,分析造價偏高或者偏低的原因。
不同的工程內容不太相同,具體以實際情況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