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收到政府的土地出讓金時:
借:銀行存款
貸:遞延收益
2、企業結轉政府的土地出讓金時:
借:遞延收益
貸:營業外收入——政府補貼
企業收到政府的土地出讓金,應當設定“銀行存款”借方科目以及“遞延收益”貸方科目核算,企業結轉政府的土地出讓金,應當設定“遞延收益”借方科目以及“營業外收入——政府補貼”貸方科目核算。遞延收益是指尚待確認的收入或收益,即是暫時未確認的收益,它是權責發生制在收益確認上的運用。營業外收入,是指與生產經營過程無直接關係,應列入當期利潤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