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土地使用稅是以開徵範圍的土地為徵稅物件,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標準,按規定稅額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資源稅。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有利於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有利於理順國家與土地使用者之間的分配關係。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計算公式為: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計稅依據×稅率;
其中計稅依據是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土地面積計量標準為每平米。
企業發生城鎮土地使用稅時,會計分錄具體如下: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鎮土地使用稅
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鎮土地使用稅
貸: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