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一般納稅人,指的是“小規模納稅人”,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統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通知》規定,年應徵增值稅銷售額(不含稅銷售額)為500萬元及以下的納稅人稱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小規模納稅人實行按照銷售額和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的簡易徵收辦法繳納增值稅,並不得抵扣進項稅額,其徵收率為3%或5%。具體增值稅應納稅額的計算方式為:增值稅應納稅額=銷售額×徵收率;其中: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徵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