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具體賬務處理如下:
借:庫存商品(或原材料等科目)(買入價+關稅)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進口貨物取得的屬於增值稅扣稅範圍的海關繳款書,需經稅務機關稽核比對相符後,其增值稅額方能作為進項稅額在銷項稅額中抵扣,其增值稅額應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核算,此外,進口貨物涉及的進口關稅的,其關稅應計入對應貨物成本中。同時,企業進口貨物,且已經繳納了進口環節增值稅的,不管貨款是否支付,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可以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