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款的特點包括:
1、預付款的數額沒有任何限制;
2、預付款屬於主合同給付金額的一部分,具有一定的承諾作用;
3、預付款在性質上屬於清償行為;
4、預付款無雙向或單向擔保的效力。
預付款是在合同簽訂成立後,一方當事人按照合同的約定預先向另一方所支付的部分款項,其作為一項支付手段,目的在於解決合同另一方週轉資金短缺的問題,同時也是作為預付款支付當事人積極履行合同義務的體現。
預付款與定金存在一定區別,兩者主要體現為性質、作用、效力、支付方式以及使用範圍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