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集中核算制度的必要性在於:
1、有利於各部門切實有效地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實施:會計集中核算制度的實施使會計的審批程式更加嚴格和稽核手續更加完備,從而可以更好地發揮《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會計監督職能作用。
2、有利於實現會計工作規範化的管理:會計集中核算制度的實施通過人員集中管理、集中培訓以及優化工作流程,從而滿足了會計工作規範化管理的要求。
3、有利於與政府的採購制度相互適應:會計集中核算制度的實施有利於對政府採購資金的撥付、使用和清算實行全過程的監控,為政府的採購工作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