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應付款是指企業在商品交易業務以外,發生的應付和暫收款項,一般指企業除應付票據、應付賬款、應付工資、應付利潤等以外的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具體如下:
1、應付經營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租金;
2、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
3、存入保證金(如收入包裝物押金等);
4、應付、暫收所屬單位、個人的款項;
5、其他應付、暫收款項等。
其他應付款也指會計科目中的“其他應付款”科目。該科目核算企業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企業可以按應付和暫收款項的類別、單位或個人進行明細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