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
雙一流大學不是985和211。985、211這些重點大隻有其中的一部分屬於雙一流大學,並不包括全部。所謂雙一流大學就是指建設世界一流學校和一流學科的大學,且進入世界前列,我國就有很多雙一流大學。
安徽大學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合肥工業大學
北京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清華大學
北京交通大學
北京工業大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北京理工大學
北京科技大學
北京化工大學
中國農業大學
北京林業大學
北京協和醫學院
北京中醫藥大學
北京師範大學
首都師範大學
北京外國語大學
985、211高校名單確定已有近20年,這兩項工程對促進我國高等教育發展發揮了巨大的作用。但是缺陷也有目共睹,很多非985/211高校發展很快,但是受制於“非重點”“非部屬”的標籤,學校辦學實力並不為社會所認可。很多地方和大學對此多有不滿。
而“雙一流”是一個動態建設過程,遴選認定不是一勞永逸的。教育部明確提出:“雙一流”建設以學科為基礎,對建設過程實施動態監測,根據評價結果等情況,對實施不力、進展緩慢、缺乏實效的,提出警示並減小支援力度。對於建設過程中出現重大問題、不再具備建設條件且經警示整改仍無改善的高校及學科,及時調整出建設範圍。建設期末,將根據期末評價結果等情況,重新確定下一輪建設範圍,有進有出,打破身份固化,不搞終身制。
雙一流大學含金量是很高的,“雙一流”是中共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也是繼“211工程”和“985工程”之後的又一國家戰略,為的就是提高教育綜合實力和國際競爭力。
“雙一流”建設的總體目標是到2030年,更多的大學和學科進入世界一流行列,若干所大學進入世界一流大學前列,一批學科進入世界一流學科前列,高等教育整體實力顯著提升;到21世紀中葉,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的數量和實力進入世界前列,基本建成高等教育強國。
取消“211”“985”工程後,在“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雙一流)建設時,高等教育財政撥款制度將以更加具有開放性和競爭活力的績效評價體系為槓桿,建立激勵約束機制,鼓勵公平競爭,強化目標管理,突出建設實效,有利於創新型高校群的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