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94年1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42號釋出,根據2005年12月19日《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訂。
2、根據2008年2月18日《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決定》第二次修訂。
3、根據2011年7月19日《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決定》第三次修訂。
4、2018年12月1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07號第四次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