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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購的葡萄酒用於連續加工生產應稅消費品,能抵扣之前交的消費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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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購的葡萄酒用於連續加工生產應稅消費品,能抵扣之前交的消費稅嗎

能抵扣,根據《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將外購應稅消費品繼續生產應稅消費品銷售的,可以將外購應稅消費品已繳納的消費稅扣除。消費稅稅法的相關規定: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繳納消費稅。對於用外購已繳納消費稅的應稅消費品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可以按當期生產領用數量計算準確扣除外購的應稅消費品已納的消費稅稅款。

1、但對扣除範圍作了限制,扣除範圍包括:1.外購已稅菸絲生產的菸捲2.外購已稅化妝品生產的化妝品3.外購已稅護膚護髮品生產的護膚護髮品4.外購已稅珠寶玉石生產的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5.外購已稅鞭炮焰火生產的鞭炮焰火6.外購已稅汽車輪胎生產的汽車輪胎7.外購已稅摩托車生產的摩托車8.外購已稅木製一次性筷子生產的一次性筷子9.外購已稅杆頭、杆身生產的高爾夫球杆10.外購已稅實木地板為原料生產的實木地板11.外購已稅石腦油生產的應稅消費品12.外購已稅潤滑油生產的潤滑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