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國際慣例,25分貝以內被認為正常聽力,25-40分貝被認為是輕度聽力障礙,而在國內,直到70-80分貝才被認為是有聽力障礙。
2、聽力是指啟動聽覺器官,拼音:tīng lì,英文:hearing,接收語音資訊的一種能力。
3、其能力運用的有效性一般取決於傾聽是否專心。
4、此外,聽力還是英語考試的一項,考察考生對該語言的聽話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