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徵收和查賬徵收區別:應稅所得不、對財務要求不同、優點不同。核定徵收是指由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情況,在正常生產經營條件下,對其生產的應稅產品查實核定產量和銷售額,然後依照稅法規定的稅率徵收稅款的徵收方式。
查賬徵收也稱“查賬計徵”或“自報查賬”。
查賬徵收是由納稅人依據賬簿記載,先自行計算繳納,事後經稅務機關查賬核實,如有不符時,可多退少補。定義:核定徵收稅款是指由於納稅人的會計賬簿不健全,資料殘缺難以查賬,或者其他原因難以準確確定納稅人應納稅額時,由稅務機關採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納稅人應納稅款的一種徵收方式,簡稱核定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