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教育 學前教育 精緻生活 飲食養生 命理 科普教育 金融 歷史 影視 數碼 熱門資訊
當前位置:生活百科站 > 精緻生活 > 

農村機動地可以發包多少年

欄目: 精緻生活 / 釋出於: / 人氣:1.58W

農村機動地可以發包多少年的答案是:最長不超過3年

農村機動地可以發包多少年

農村機動地一年一發包,最長不超過3年。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集體經濟組織依法預留的機動地,主要是用於調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給新增人口,因此機動地的承包年限宜短不宜長,根據省、市的有關檔案規定,機動地原則上一年一發包,最長不得超過3年。

2017年3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法律實施前未留機動地的地方,實施後不得再留機動地。今後解決人地關係的矛盾,可按大穩定、小調整的原則在農戶之間進行個別調整。

目前已留有機動地的地方,必須將機動地嚴格控制在耕地總面積5%的限額之內,並嚴格用於解決人地矛盾,超過的部分應按公平合理的原則分包到戶。不足5%的,不得再增加機動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七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

第八條:民事訴訟當事人有平等的訴訟權利。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保障和便利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對當事人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根據自願和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第十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合議、迴避、公開審判和兩審終審制度。

第十一條: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民事訴訟的權利。在少數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區,人民法院應當用當地民族通用的語言、文字進行審理和釋出法律文書。人民法院應當對不通曉當地民族通用的語言、文字的訴訟參與人提供翻譯。

第十二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時,當事人有權進行辯論。

第十三條:民事訴訟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當事人有權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處分自己的民事權利和訴訟權利。

第十四條:人民檢察院有權對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督。

第十五條: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對損害國家、集體或者個人民事權益的行為,可以支援受損害的單位或者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