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釵之年指十二歲。金釵之年源於南朝梁武帝的《水之歌》。原句的意思是:女人到了金釵之年,為了嫁給對的男人,她會開始學會打扮自己。後來,它被用作十二歲女孩的代名詞。
在古代,女性一般是婚後才開始結婚,在正式結婚之前,需要找個好婆家。所以女人十二歲到十四歲就要開始打扮了。大多數女人在12歲時開始戴金色髮夾。
古代女性的其他年齡名稱:
十三歲叫豆蔻,十五歲叫黃金時代,十六歲叫碧玉,二十歲叫桃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