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後不裝修不入住物業費不可以減對半交。無論業主是否實際入住,即使房屋空置也應交納相應費用。小區的物業服務費主要是公共性服務收費,包括公共裝置、設施的日常執行、維修和保養,綠化管理、保安、保潔等,無論業主是否實際入住,即使房屋空置也應交納相應費用。
1、物業費的計算方法為:
物業費計算的*是所使用物業的面積*單位面積費率,計算公式如下:
物業費=建築面積×每平方價格×一年十二個月
物業費計算的*是所使用物業的面積*單位面積費率。
2、物業費的價格
物業費一般分為四級標準進行收取:
一級標準,收費1.00元/平方米;
二級標準,收費0.75元/平方米;
三級標準,收費0.45元/平方米;
四級標準,收費0.35元/平方米。
3、物業費的組成
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通過專項維修*予以列支,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
物業法對物業費的規定根據《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中的內容,關於物業費的規定如下:
1、物業服務收費,是指物業管理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裝置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向業主所收取的費用。
2、物業服務收費應當區分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具體定價形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3、物業管理企業應當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實行明碼標價,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將服務內容、服務標準以及收費專案、收費標準等有關情況進行公示。
4、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終使用者收取有關費用。物業管理企業接受委託代收上述費用的,可向委託單位收取手續費,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