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過其實:
意思原指言語浮誇,超過實際才能。後亦指説話過分,不符合事實。
用法:作謂語、定語。
近義詞:誇大其辭、誇誇其談、名不副實。
反義詞:言必有信、恰如其分、名副其實。
出自《三國志·蜀書·馬良傳》:馬謖言過其實,不可大用。”
譯文:馬謖言語浮誇,不能重用。
例句:
1、我覺得他的説法言過其實,不盡可信。
2、事情並未如傳説嚴重,媒體報導言過其實。
3、在某種程度上來説這種説法有一些言過其實了。
4、這個人言過其實,脆而不堅,他的話不可全信。
5、他言過其實地,把一件小擦撞説成了大車禍。
相關故事:
馬謖是三國時的將領。他與哥哥馬良,都在劉備手下做官。 馬謖愛好談論軍事,丞相諸葛亮很看重他。但是,劉備總覺得馬謖好高談闊論,説話不踏實。劉備臨死前,曾經對諸葛亮説:馬謖此人言語浮誇。超過他的實際能力,不可重用。丞相要留意才是。”
公元227年,諸葛亮向劉禪上了一篇奏章,即著名的《出師表》。次年春,他率軍伐魏。由於他忘記了劉備的忠告,派馬謖去駐守戰略要地街亭,致使街亭失守,伐魏失敗。到了這時,諸葛亮才想到劉備是何等的英明,自己信用馬謖又是何等的愚蠢。自己沒有聽從先帝的遺言,終於造成北伐的失敗,實在太不應該了。
事後,諸葛亮向後主劉禪上表,要求免去自己丞相職務,降級三等,以處罰自己用人不當,造成敗績的重大過失。這時他才想起,劉備臨終時囑咐自己説,馬謖此人言語浮誇,超過他的實際能力,不可重用,要留意才是。由於自己沒有照此辦理,結果鑄成了大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