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税收套利有兩個基本特徵,即跨國納税人利用了兩個國家不同的税制,以及這種利用行為最終使得跨國納税人獲得雙重不徵税的税收利益,而如果此交易完全發生在一個國家內則不會產生此項税收利益。因此,在跨境税收套利的交易中,跨國納税人巧妙地遵循了兩個國家的法律,但卻產生了比受制於一個國家税制下的交易所應負的税收更低的總納税額。
跨境税收套利是為了達到雙重不徵税的目的,利用國家間的税制差異而進行的交易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