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税未計提的分錄如下:
1、首先計提城建税:
借:税金及附加——城建税
貸:應交税費——應交城建税
2、在繳納城建税時:
借:應交税費——應交城建税
貸:銀行存款
城建税應計入“税金及附加”科目進行核算。城市維護建設税稱為城建税,是以納税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税和消費税税額作為計税依據依法計徵的一種税,其計算公式為:城建税應納税額=(增值税+消費税)×税率;
其中,税率按照納税人所在地區分別為:市區為7%,縣城和鎮為5%,不在市區、縣城或者鎮的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