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御史臺是東漢至元朝設定的中央監察機構,秦漢以御史負責監察事務。
2、御史所居官署稱御史府,又稱憲臺。
3、南朝梁陳、北魏魏齊時,稱御史臺。
4、隋唐五代宋金元歷代沿置。
5、是中央行政監察機關,也是中央司法機關之一,負責糾察、彈劾官員、肅正綱紀。
6、中丞原在殿中辦事,為御史之長後仍留臺中,因而稱其官署為御史臺,與謁者臺並稱。
7、歷代沿襲,並有憲臺、烏臺的別稱。
8、唐高宗時曾以憲臺為正式名稱。
9、御史臺到明代改稱都察院,一直行用至清末。
10、明代都察院領有經歷司、司務廳、照磨所、司獄司以及十三道監察御史等,完全是監察機構。
11、可是僅據周弘祖《古今書刻》所載,明代都察院刻書竟有33種之多,而且涉及許多部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