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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與熊掌不可兼得是什麼意思

欄目: 學前教育 / 釋出於: / 人氣:1.07W
魚與熊掌不可兼得是什麼意思

魚與熊掌不可兼得:

本意不是說二者必然不可兼得,而是強調當如果不能兼得的時候,我們應當如何取捨。其中也有好的東西不要擁有太多,不然就體現不出其價值所在,就像一山不能容二虎,金字塔頂上永遠是最稀少珍貴的,意在提醒人們在面對取捨時應該如何抉擇。

該句出自《孟子·告子上》的《魚我所欲也》。

原文選段: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闢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闢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闢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譯文:

魚,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都得到的話,那麼我就只好放棄魚而選取熊掌了。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道義,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都得到的話,那麼我就只好犧牲生命而選取道義了。生命是我所喜愛的,但我所喜愛的還有勝過生命的東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厭惡的,厭惡的有比死亡更厲害的東西,所以有的災禍我不躲避

如果人們所喜愛的東西沒有超過生命的,那麼凡是能夠用來求得生存的手段,有什麼不可以使用呢?如果人們所厭惡的事情沒有超過死亡的,那麼凡是能夠用來逃避災禍的壞事,有什麼不可以做的呢?採用某種手段就能夠活命,可是有的人卻不肯採用;採用某種辦法就能夠躲避災禍,可是有的人也不肯採用。由此可見,他們所喜愛的有比生命更寶貴的東西(那就是義”);厭惡的有比死亡更厲害的東西,不僅賢人有這種本性,人人都有,只不過有賢能的人不喪失罷了。

詞句註釋:

亦:也。欲:想要。

兼:同時具有。

舍:捨棄。取:選取。

甚:超過。於:比。

故:所以,因此。

苟得:苟且取得,這裡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惡:厭惡。患:禍患,災難。

作品賞析:

此文論述了孟子的一個重要主張:義重於生,當義和生不能兩全時應該捨生取義。孟子先用人們生活中熟知的具體事物打了一個比方:魚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兩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我寧願捨棄魚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愛的,義也是我所珍愛的,在兩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我寧願捨棄生命而要義。孟子把生命比作魚,把義比作熊掌,認為義比生命更珍貴就像熊掌比魚更珍貴一樣,這樣就很自然地引出了捨生取義”的主張。這個主張是全篇的中心論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