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
順風車不違法,屬於合乘。合乘“順風車”不屬於違法行為,但是合乘“黑車”將被執法人員認定為非法運營。合乘的定義是指:出行線路相同的幾人,共同搭乘其中一人的小客車的出行方式。按照是否分攤費用分為,公益型合乘和互助型合乘;按照合乘方式分為,上下班通勤的長期合乘和節假日返鄉、旅遊的長途合乘。
服務所在地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依車輛所有人或者網約車平臺公司申請,按第十二條規定的條件稽核後,對符合條件並登記為預約出租客運的車輛,發放《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
城市人民政府對網約車發放《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根據《關於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指導意見》顯示,合法跑順風車,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以滿足車主自身出行需求為前提;
2、分攤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費互助;
3、每車每日合乘的次數不得超過2-4次。
如果駕駛員收取明顯超過平攤成本以外的費用,或按里程抽成,那麼就會涉嫌非法營運,這自然會被運管抓。
1、改變了車輛使用性質,保險公司不予賠付。如果汽車保險的性質是家庭自動車,有網路預約的行為,發生事故時,順風車司機已經把車作為運營使用,因此改變了汽車的使用性質,與順風車司機購買的汽車保險保險合同的內容不一致,有拒絕賠償的理由。大部分私家車,行駛證上已經註明了非營運。一般來說,保險公司通常會對行駛證進行稽核。非營執行駛證是購買不了營運車險的。
2、順風車屬於居間服務不應賠償。DDT方面:順風車發生事故時,在運營順風車業務的途中,公司順風車業務是中介服務,不應承擔賠償責任。對於網路預約服務中發生的交通事故和車內衝突,DDT由專業的安全保障隊伍處理事故。
1、搭乘前,雙方最好締結協定。當然,該協定不是免責協定,而是排除某方的責任。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對他人人身損害、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他人財產損害的免責條款無效,簽訂免責協定也沒有用。這裡所說的協議主要是明確通知全文所述的風險和可能的結果,使彼此心中有數。
2、作為搭車人,應事先檢視駕駛人駕照並瞭解駕齡;在乘車過程中,監督駕駛人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定。
3、購買保險。包括車上人員責任險、人身意外傷害險、壽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