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購方要在報刊上登《上市公司要約收購報告書》;
二、流通股東能夠在要約收購期內進行如下操作:
1、正常買賣的交易;被收購公司不停牌,可以正常轉託管;
2、對所持股份進行預受要約申報,申報確認後不能賣出;
3、預受要約申報確認後如須賣出,應解除預受要約後再賣出;
4、只要沒有成功申報要約收購,能夠正常轉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