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扣除標準)*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扣除標準2000元/月。
1.不超過500元的,稅率5%,速算扣除數為0。
2.500—2000元的部分,稅率10%,速算扣除數為25。
3.2000—5000元的部分,稅率15%,速算扣除數為125。
4.5000—20000元的部分,稅率20%,速算扣除數為375。
5.20000—40000元的部分,稅率25%,速算扣除數為1375。
6.40000—60000元的部分,稅率30%,速算扣除數為3375。
7.60000—80000元的部分,稅率35%,速算扣除數為6375。
8.80000—100000元的部分,稅率40%,速算扣除數為10375。
9.超過100000元的部分,稅率45%,速算扣除數為15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