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銀行牌照條件如下:
1、有符合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章程;
2、有符合本法規定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
3、有具備任職專業知識和業務工作經驗的董事、高階管理人員;
4、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5、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二、信託牌照條件如下:
1、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公司章程;
2、有具備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入股資格的股東;
3、具有本辦法規定的最低限額的註冊資本;
4、有具備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任職資格的董事、高階管理人員和與其業務相適應的信託從業人員;
5、具有健全的組織機構、信託業務操作規程和風險控制制度;
6、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7、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