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辦理流程:
1.女職工懷孕後、流產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之前,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視窗。
2.工作人員受理核准後,簽發醫療證。
3.生育女職工產假滿30天內,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視窗辦理待遇結算。
4.申報生育津貼和一次性營養補貼,需填寫申報表並加蓋單位公章,提供結婚證、出院小結等材料。